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高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临桂新区、苏桥经济开发区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单位党委,市委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业单位党委: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中组发〔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传达学习赵乐际同志讲话精神,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措施。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要向县、区委专题报告,县、区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要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一次深入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研判,既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也总结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有效做法,加强探索实践。要对照赵乐际同志讲话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措施,列出具体清单,逐项落实到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经常性指导督促推动,强化考核问责,把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各级相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任务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要将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形成专题报告(主要包括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细化措施和政策建议等),于9月1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督查任务落实情况。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73-2829512。
附件:《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中组发〔2017〕15号)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印发 |
2017年9月7日
附件:《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中组发〔2017〕15号).pdf